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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”活动的通知
来源:东楚投资集团 | 作者:hsdctz | 发布时间: 2017-08-01 | 57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各单位、部门:
   根据市文明办《关于广泛开展“传家训、立家规”、扬家风活动的通知》(黄文委办[2017]32号)文件精神,集团决定开展“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 一、活动目的
   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,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,引导全集团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、从家庭做起,讲道德、守规矩、重家风,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生活中,融入“两学一做”专题教育工作中,为“幸福交投”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。
   二、活动内容
   1、开展好家训好家规宣传活动。
   时间:2017年7月底-10月
   活动对象:集团全体党员干部
   主要内容:通过集团网站、LED大屏、微信平台、宣传栏等大力宣传,提高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对活动的知晓度。营造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,弘扬道德文明新风”的良好氛围。
   2、开展好家训好家规倡议活动。
   时间:2017年7月底-8月7日
   活动对象:集团全体党员干部
   主要内容:向集团党员干部发放倡议书,倡议每一名党员干部带头立家规、带头树家风、带头传家训,用“立崇廉家规、树清廉家风、传廉洁家训”涵养家风,让家庭文明为社会正风正气,以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安定和谐。
   3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专题党课
   主题: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弘扬家风家训
   时间:2017年8月
   活动对象:集团全体党员干部
   主要内容:开展“家风家训专题党课月”活动,组织全体党员围绕什么是家风家训、传承良好家风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传承良好的家风家训,从身边的例子、名人的事迹、典型的社会事件、舆论的热点话题入手,讲述家风家训的古今意义,加强对党员的教育,发挥好党员干部在营造和美家庭氛围中的示范带头作用。
   责任单位:集团各党支部、大桥经营公司党总支
   4、开展党员干部立家训、晒家风、家训挂厅堂活动
   时间:2017年8月-9月
   活动对象:集团党员干部
   主要内容:(1)在集团开展党员干部“立家训、晒家风、家训挂厅堂”活动,每个党员干部亲自写(立)一条家训,参加优秀家风家训征集、评选活动。(2)号召党员干部将好家训好家规挂家庭门楣厅堂之上。(3)对征集到的好家训好家规,通过集团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,晒党员干部家风家训,组织集中学习、诵读。
责任单位:集团各党支部、大桥经营公司党总支
   5、开展家风故事分享会活动
   时间:2017年9月
   活动对象:集团全体职工
   主要内容:活动以传承好家风为主题,通过讲故事、谈感悟的形式,把自己家中或身边的优秀家风故事与大家分享。引导集团职工传承优良家风、弘扬家庭美德,用家庭文明提升城市文明,以家庭和睦推动社会和谐,形成爱国爱家、相亲相爱、向上向善、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。
   责任单位:集团各子公司
   6、开展家庭故事视频短片征集活动。
   时间:2017年9月29日
   活动对象:集团全体职工
   主要内容:组织开展“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”系列家庭故事视频短片(长度4-5分钟,高清画面)。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报送市妇联,推荐参评黄石市优秀家训家规评选活动。
责任单位:各单位、部门
   三、工作要求
   1、各单位、部门要高度重视“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”活动,做好宣传工作,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。
   2、各单位、部门要引导党员干部把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和家庭文明建设结合,把“主题党日+”活动和“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”活动结合起来,开展好“清风满家”主题家风建设活动,带头订立家训家规,带头树立良好家风,为全社会家庭文明建设作出表率。
   3、请各单位、部门于10月16日前将《传家训、立
家规、扬家风活动情况反馈表》及活动开展情况(要以简报方式,含实景图片)及时报送集团512室。
   4、各单位开展好家训好家规的专题党课、家训挂厅堂、家风故事分享会及视频短片征集活动,请分别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活动情况。
   联系人:赵玲 胡珺 电 话:0714-6536383
   附件:1、倡议书:立廉洁家规 树廉洁家风 传廉洁家训
   2、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活动情况反馈表

 


2017年7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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